ADHD症狀可分為三大類:注意力不集中、過動、衝動或兩者皆有。
若兒童和青少年表現出下列症狀,即可能患有ADHD:
明顯的過動、衝動或注意力不集中症狀,症狀持續至少6個月。並且於7歲前觀察到症狀:注意力不集中症狀、難以注意細節或指示、難以保持注意力、無法專心傾聽、避免從事需要專心的工作、過動或衝動症狀、組織性思考有困難、老是弄丟必需物品、容易分心、無法坐定、總是動來動去、好像裝上馬達一般靜不下來、多話、打斷對話或插嘴、無法耐心等待…等,家長應觀察兒童日常生活狀況,再請教專業醫師方能診斷是否為ADHD。